待獒犬臥下欲歇,他便伸手去扯那腮邊的長毛,揉搓得一團凌亂,或俯身捏它的肉爪,撥弄柔軟的肉墊縫,故意不讓它安生。
久而久之,樂洮反倒養成了另一樁習慣——午休時不再躺殿中軟榻,而是徑直枕在獒犬寬闊的身軀上,將那一身油亮暖軟的厚毛當作錦褥。
此時的他,反比獒犬霸道,眼皮一合,便不許它亂動半分;若稍有動作擾了他的好夢,不是輕斥幾句,就是抬手拍上幾下。
拿獒犬當床墊的感覺過于舒適,唯一不好的就是這獒犬太愛舔他。
不過獒犬會挑時候,總是在樂洮將醒未醒的時候輕輕舔幾下,樂洮權當叫醒服務了,大度地不多計較。
然而畜生畢竟是畜生,得了些好顏色,便愈發放肆。舔過他的手,便貪得無厭地去蹭臉頰、拂頸側。
這日玩鬧時,竟趁他不備,用嘴巴扯開他披在身上的薄衾,舌尖沿著鎖骨蜿蜒而下,濡濕白膩的胸腹。
樂洮氣惱地蹬踹,“走開、嗚哈……畜生、不許舔……”
可不多時,敏感的肌膚與貪淫的身子便已起了異樣,掙扎漸敷衍,氣息亦愈發凌亂。到最后,他索性仰躺在獒犬寬厚的身形下,任由那團濕熱的舌頭在胸前輾轉游走,卷著乳尖,掠過腰腹。
美艷的妓奴長發散落似墨,玉臂半掩清眸,仿佛這樣便可遮住他縱容卑賤畜生的羞恥事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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